- [恒丰资讯]质检总局:经营者、零部件商纳入责任链条中[ 2015-06-23 09:33 ]
- 质检总局:经营者、零部件商纳入责任链条中日前,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,公布了《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),其中明确: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:经营者、零部件生产供应商等也将纳入责任链条。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明确规定: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。作为召回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,生产者的首负责任有助于督促其筑牢第一道“质量安全防线”。征求意见稿还对生产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义务、自行开展缺陷调查上报、接受主管部门监管、生产者异议申诉、备案召回计划、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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